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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做人態度及做事方法,深受父親與師長教誨的影響,以及工作經驗的累積。有些個人所遵循的行事法則,簡述如下:

  1. 『物有本末,事有終始,知所先後,則近道矣。』:做任何事前,必須瞭解做此事的目的及預期結果,確定後才做,否則不要做。
  2. 『做事講方法,需預先規劃並依規劃確實執行』:做任何事情講求方法,且需預先詳細規劃,製作成檢查表(Checklist),依照規劃重點及檢查表進行。規劃好之事,不輕易更改。
  3. 『日常生活準則,依循論語及孟子』:論語及孟子中提供生活上的準則供參考,可為個人待人接物依循原則。(什麼時代了,還來這一套。請大家不要笑。)
  4. 『大事處理準則,依循韓非子』:韓非子講求法、勢、術,大事處理依照此三項要點進行。
  5. 『遇爭議無法解決時:你說你的、我說我的;你做你的、我做我的;結果以後自有公評。』:當討論事情有爭議無法解決時,就用此法則,不必急著有結論,待日後再看結果,尤其是做研究產生爭議時。
  6. 『存在價值』:四十歲後,必須有人生奮鬥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