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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減碳無國界-歐盟碳邊境關稅對產業的影響

全球氣候行動在氣候環境衝擊下,碳排關注範圍已從國境內企業本身擴及到供應鏈邊境管制。長久以來在永續領域扮演領頭羊的歐盟,近期針對溫室氣體減量55%,提出55套案(Fit for 55),其中以「碳邊境調整機制(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; CBAM)」草案最受熱議。本文將介紹其發展歷程、草案內容以及其對產業帶來的影響,期在面對國際淨零趨勢,邊境管制措施逐步運行下,臺灣能及早因應,以減緩產業衝擊,並在國際供應鏈上保有競爭力。

全球氣候行動 — 淨零共識
全球各地氣候災難頻傳,彷彿電影明天過後場景,正一幕幕的在現實生活中放映著。聯合國發布氣候變遷第六次評估報告(IPCC AR6),證實人類活動確實影響著氣候走向極端化,包含高溫、熱浪、海平面上升、強降雨等。氣候系統變化在近年來感受更加明顯,科學家也警示人類對氣候環境的破壞是不可逆的,因此,即刻需要大規模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。2021年拜登政府重返巴黎協定,於4月主辦全球氣候峰會,會中可見各國對減碳的強烈共識與決心,紛紛立下減碳目標

然而在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下,儘管有些國家祭出新貿易保護主義措施,2015~2019年期間全球貿易仍增長了16%,促使國與國間的連結變得更密切與頻繁。傳統全球化生產製造模式讓大量的碳排放西進,唯有透過供應鏈碳排的管制,才有機會促使碳強度高且政策支持低的國家減排。

聯合國秘書長曾經說過:「溫室氣體與病毒一樣沒有國界」。在2050年淨零碳排放 (Net Zero Emissions) 發展趨勢下,國家如果承擔不公平的碳成本,高排放密集與貿易暴露 (Emission Intensive and Trade Expose; EITE)將折損競爭力,喪失市場份額,形成碳洩漏 (Carbon Leakage)。亦即,碳排放僅由A國轉移至B國,全球整體排放量不但沒有下降,甚至可能因為落後的技術產生更多的碳排放。基於跨國公平承擔碳成本,歐美低碳發展先進國家於是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。
歐盟碳邊境關稅的演進與現況
為了實現對於《巴黎協定》目標的貢獻,並使歐洲在2050年成為第一個達成「氣候中和」的主要經濟體,2021年7月歐盟公布「55套案」,將203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55%的具體承諾納入具有約束力的《歐洲氣候法》(European Climate Law)中,重點措施與目標簡列如下:
1. 歐盟碳交易體系(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; EU ETS)進一步降低總體排放上限,並提高碳排放年減率;2030年起取消航空業免費排放配額,並首次將航運排放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。
2. 完善「碳邊境調整機制 (CBAM) 」,碳密集型產品若進口到歐盟,必須購買配額(碳權)才能將其產品銷往歐洲市場。
3. 所有內燃機車輛於2030年需減排55%;2035年禁售燃油車;2025年建築營造與公路運輸的燃料供應者納入新的排放交易機制。
4. 增加再生能源的使用,2030年再生能源占比達40%(原訂目標為32%)。
5. 實施能源稅賦改革,家庭供暖、航運、航空、漁業、電力供應將納入課稅範圍。
6. 利用自然碳匯,在2030年減少3.1億噸二氧化碳;2030年前在歐洲種植30億棵樹木;2035年在土地利用、林業和農業部門實現氣候中和。
7. 歐盟將以碳交易所增加的收入,建立「社會氣候基金」(Social Climate Fund),於2025-2032年期間,提撥720億歐元協助弱勢家庭、微型企業等。

其中最受全球關注的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,發展沿革始於歐盟執委會於2019 年 12 月 11 日提出的歐洲綠色新政(Green Deal),將CBAM視為必要轉型手段。2020年3月啟動影響評估報告,2021年3月於歐洲議會取得64%同意票通過決議,同年7月法案公布,並預計於2023年試運行,2026年全面實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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